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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黄安寺、狮子岗排洪河治理工程(三面光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9 22:03:12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工程名称: 贺州市城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黄安寺、狮子岗排洪河治理工程(三面光段)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德胜ZB-2010-182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业主名称:贺州市益民堤防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贺州市城区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城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黄安寺、狮子岗排洪河治理工程(三面光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技〔20075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计〔2009107 号文下达了贺州市城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黄安寺、狮子岗排洪河治理工程(三面光段)项目投资计划约691.37万元,项目业主为贺州市益民堤防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0133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城区内。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691.37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年元月28日,主体完工日期:2011415,完工日期为 2011 11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招标范围:河道建设工程、导流工程等。

招标内容: 排洪防涝工程等。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详述);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必须于20091231前重新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B、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C、上述要求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质量检查员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中所标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或者不标明工作单的,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详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1年元月2日至2011年元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贺州市新兴南路56号二楼贺州市益民堤防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联系卡、法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验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1750),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须交纳投标承诺金壹万元,投标人缴纳投标承诺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户:贺州市益民堤防开发有限公司

  号:2104 3801 0920 1000 105

开户行:工行贺州市支行西约分理处

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务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到户收据,承诺金的退还按桂水基[2009]28号文执行。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6.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1年元月 21日上午930时在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606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益民堤防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新兴南路56号二楼       地 址: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4

邮 编: 542723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 邱超波                     联 系 人:任莲莉

电 话:13014941094                    电话:13558109991

网 址(邮箱):                       网 址(邮箱):http://www.gxdszj.com/

 

 

招标人: 贺州市益民堤防开发有限公司

2010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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